社会保险

北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额一次性支付

日期:2015-11-05 14:33 点击: 作者:天三和

根据北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职介中心个人委托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由死亡者家属到职介中心退休窗口申请登记。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北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额一次性支付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北京职介中心
【办理对象】:死亡者家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咨询电话】:010-12333/67364902

办理条件

1、职介中心个人委托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2、社会保险人员死亡。

办理资料

1、死亡人员存档卡;
2、死亡证明;
3、死亡人员与继承人相关证明,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办理流程

1、死亡者家属携带规定资料前往介中心退休窗口申请登记;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进行登记,并做报表至社保中心;
3、社保中心返还金额到帐,职工中心通知继承人持清算单做公证,并办农行借记卡;
4、继承人至退休业务窗口,财务对帐,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向继承人农行帐户转帐。

【案例】:刘先生,个体劳动者,已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上周刘先生不幸因病去世,不知刘太太能否继承其养老保险,能否申请社保局一次性支付养老个人帐户继承额?如何办理?

【分析】:

1、根据北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职介中心个人委托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因此刘太太可以申请继承刘先生养老保险,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继承额。
2、在北京办理养老个人帐户继承额一次性支付业务比较简单,刘太太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职业中心退休窗口提出申请即可。
3、规定资料是指死亡人员存档卡、死亡证明、死亡人员与继承人相关证明,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等。
4、如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010-12333/67364902进行了解。